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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5月30日报道,巴基斯坦海关已经开启中巴海关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海关电子数据互换系统将覆盖中巴自贸协定项下的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和出口报关单等电子数据。

  为规范系统运行,巴基斯坦海关部门向所有相关海关税务人员制定了操作规范。根据要求,所有申请享受中巴自贸协定下特殊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都将被要求提供由中国相关部门提供的原产地证明编号和日期,该信息将可在一站式清关系统进行查询。

  通过中巴海关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巴一站式清关系统将对申请进口货物的相关信息与中国海关的数据进行交叉匹配,以验证原产地证明和出口报关单的数据真实性,目前巴基斯坦海关人员可通过该互换系统系统自动对接中国海关部门分享的有关数据信息。目前海关人员正在为系统正式运行做各方面准备工作。

  因巴方海关高度关注我方传输的电子数据,尤其是原产地证书所记载的货物离岸价格信息,所以未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9号和2016年第51号要求申报的货物,可能会在巴方通关受阻。在此海关提醒进出口企业:一定要合规申报,这是实现数据正常交换的前提。

  巴基斯坦在与中国的贸易往来中存在巨大的贸易逆差。两国之间的贸易总额在2006/07年度由40亿美元大幅增加至2015/16财政年度的137亿美元。在此期间,巴基斯坦的出口额从5.75亿美元增至16.9亿美元。然而,中国的进口额从35亿美元猛增至121亿美元。

  巴基斯坦产业界抱怨说,由于中国廉价产品和巴基斯坦商业成本高昂,当地市场已经崩溃。

  另一方面,巴基斯坦相关部门于2015年就进口商滥用中国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了一项研究,报告称,巴基斯坦海关宣布的进口值比中国海关记录的出口值低24.37亿美元。

  巴方目前想要打击低报出口的意愿十分强烈,大家也请引起注意,做中巴产地证还要低报价格的,一定要拒绝。否则影响清关,巴基斯坦当地的进口商将被罚款。请有巴基斯坦客人的外贸朋友们引起注意!在与巴基斯坦商人洽谈时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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