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智利:多种货物将可享即时零关税
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升级版”)已于2017年11月正式签署,预计将于2018年内实施。双方在原有自贸协定货物高水平自由化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市场开放,总体零关税产品比例将达到约98%,将成为迄今中国货物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
升级版生效后,智利将对中国立即取消家电、纺织服装等24个产品关税,涉及中国每年对智利出口约400万美元。相关产品由目前6%的进口关税直接降为零关税,将大大提高其在智利市场的竞争力,有利于出口企业进一步开拓智利乃至南美新兴市场,将自贸协定优势转化为企业扩大出口的优势。
据悉,升级版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优化并完善相关实施程序,为企业利用中智自贸协定优惠政策提供更多便利。
一是原产地标准更为宽松。在不满足税则归类改变的情况下,出口产品“微小含量”的标准由原先的非原产材料成分不超过8%放宽到10%;简化“原产货物”、“成套货品”等条款的表述,与现行其他新协定尽量保持一致。
二是证书申办和使用更为便利。允许原产地证书的补发和重发,突破原先证书申办时间为货物出运前后30天的限制;货物在申请优惠关税时,在满足“直运规则”相关规定时可免于提交中转地海关出具的中转证明材料,解决中转地海关不愿出具证明文件的困难;允许使用电子原产地证书,方便企业传输、使用和保存,并可使用证书副本通关。
三是证书内容设置更为完善。取消发票金额的填制,解决申办企业因第三方保密要求无法拿到金额的难题;增加“WP”标准并将“P”标准修改为“WO”,更为精确地对产品原产地情况进行分类和描述。
越南:2018数千类产品进口关税降为零
越通社河内9日报道,越南财政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范俊英日前在关于越南进口商品特惠税目税率表的10项议定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近日发布为期5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2-2023年)的越南进口商品特惠税目税率表。
目前,越南正在履行有关10项自由贸易协定的进口商品特惠税的承诺,具体是:东盟、东盟-中国(ACFTA),东盟-韩国,东盟-日本,东盟-印度,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越南-日本( VJEPA),越南-韩国(VKFTA),越南-智利和越南-欧亚经济联盟(VN-EAEU FTA)。
上述议定补充了关于配额内税率和配额外进口税税率的规定,同时补充关于按照《越南进出口商品名单》进行商品归类的总规则和有关注释的规定以及实施规则。
根据越南—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区优惠税率表的议定,至2018年有5535项税目实施零关税,同时2018年内有3720项税目降为零关税,如:乳及乳制品、汽车及其零配件、钢铁及其制品。
至于东盟中国自贸区优惠税率表的议定,2018年从5%与10%减为零关税的包括:鸡肉、咖啡、原料茶、食品加工、纺织品服装、电器与电子设备等。
关于越南日本自贸区优惠税率表的议定,2018年共有456项税目实施零关税,集中于脂肪、糖、机械设备等。
关于东盟自贸区优惠税率表的议定,越南基本完成2015年东盟关税消减,到2018年剩余7%的税目商品将采用具有灵活性的税率,上述商品主要集中于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植物油、热带水果、冰箱、空调、乳品与乳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