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进出口一直被世界各国严格管控。据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近期全球七大港口先后发布关于危险品出口的最新规定,各出口危险品相关企业应予重视。
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港
德国汉堡、荷兰鹿特丹两港规定,所有进出这两个港口的危险货物的包装、标志、危规编号等都必须符合《国际海运危规》的要求,货物外包装表面必须印刷有危规规定的包装标记,如:1A1/Y。
泰国曼谷港
泰国曼谷港规定,凡进入该港卸货的易燃、易爆的270种全危险品必须在船边直接将货提走,其他上千种半危险品必须在船舶卸货后三天内将货提离港口。
菲律宾马尼拉港
菲律宾马尼拉港规定,下列危险货物必须在船边卸交收货人:冰醋酸、活性炭、磷酸、双氧水、保险粉等。因此,上述货物的提单上必须列明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
蒙巴萨、坦噶、达累斯萨拉姆
蒙巴萨、坦噶、达累斯萨拉姆三港口当局均规定,所有危险货物收货人均需在船边直接提货,同时在提单上加盖有关条款。
另外,危险品出口到卡塔尔,不论种类,到港后货主需要立即前往港口提货。
危险品出口的相关企业需多留意目的港海关、码头、堆场等部门的最新通知,注意细节处理,否则可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罚款。
Ti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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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hazard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根据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危险物品分为九类:爆炸品、易燃品、氧化剂、毒害品、放射线物、腐蚀品、第七类(杂类、海洋污染物)。